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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智財權侵權處理作業規範

  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作業規範
一、 目的:

為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處理校園網路(以下簡稱網路)或其他疑似侵犯智慧財產權事件,特制訂本作業規範。

二、 依據:

本規範依據「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著作權法」及「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制訂之。

三、 說明:

(一)一般原則

1、適用於本校教職員工生。

2、對違反本作業規範之行為人或非特定對象所採取之各項管制措施,應符合必要原則、比例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

(二)注意事項

1、違反本作業規範之行為人對本校所為之處分有疑義時,得依本校相關程序,提出申訴或救濟。

2、處理相關網路申訴或救濟程序時,應徵詢「保護智慧財產權教育委員會」之意見。

四、 作業流程說明/作業流程圖:

(一)作業流程說明

1、當接獲校外單位檢舉本校有疑似侵犯智慧財產權事件時,含非法下載(安裝、散佈)MP3、電影、軟體等,或是影印教科書與其他侵害智慧財產權等事件,應通報圖書暨資訊處以此程序並視情節重大程度與是否重複被檢舉來處理。

2、若該侵權行為屬網路事件,圖書暨資訊處資訊技術組須先將被檢舉IP進行停權處理。

3、圖書暨資訊處應立即通知被檢舉疑似侵權事件所屬單位及當事人,告知侵權法律責任,並立即停止疑似侵權行為。

4、被檢舉疑似侵權事件所屬單位須調查詳細事實經過,並填寫「疑似侵權調查報告」(附件一)。

5、若侵權情節屬實,學生將報請學務處依校規處理,教職員則報請人事室依人事考核獎懲辦法處理。

6、如重複被檢舉或情節重大者,圖書暨資訊處須協助瞭解、處理,召開「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教育委員會」會議討論。

7、圖書暨資訊處資訊技術組向區網中心、教育部或舉發單位回報處理情形,並恢復網路連線及持續追蹤IP三個月。

(二)作業流程圖

作業流程圖

五、  附件:

(一)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調查報告

六、  參考資料:

(一)「教育部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

(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百寶箱」

(維護時間:10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