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流量異常管理作業規範
|
||
一、目的: 為有效管理網路流量及合理使用,加強對校園網路流量異常之管理,特制訂本作業規範。 二、依據: 本規範依據「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及「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制訂之。 三、說明: (一)一般原則 本作業規範所稱之「校園網路」包含學校行政區、教學區及學生宿舍區之網路。所稱之「流量」係指校園網路與校外網路間流進與流出之網路傳輸量。 每一網路位址(IP)單日流量超過10Gbytes時,立即停止該網路位址當日網路使用之權利,至次日再重新開放(歸零時間以每日零時為準)。 (二)注意事項 如因教學或學術研究有超過規定流量之需求者,得提出開放流量限制申請,經權責主管審核同意後開放流量限制。 四、作業流程說明/作業流程圖: 當因教學或學術研究有超過規定流量之需求者,應填寫「校園網路特殊流量申請表」(附件一)經單位主管簽核後,向圖書暨資訊處資訊技術組提出。 圖書暨資訊處資訊技術組收件後,經圖書資訊長審核是否可以開放流量限制。 通知申請人審核是否通過與開放流量限制注意事項。 申請時間截止後,恢復原有之流量限制。 結束。 五、附件: (維護時間:105年10月22日) |